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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硕博连读生资格认定工作的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12-04-05   作者:研究生教务 访问量:

为了加强高级专门人才的培养,提高我校博士生的生源质量,根据教育部有关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硕士研究生培养中已涌现出有进一步培养前途的优秀人才的实际情况,我校在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学科专业,实行选拔部分优秀硕士研究生攻读博士学位(“硕博连读”)的办法。(具体“报名流程”等资料,在页面最下端点击链接下载)

一、申请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身心健康,遵纪守法。

2. 完成规定课程学习并且成绩优异,硕士研究生已取得的学位课及限选课平均成绩在本学院排名前30%,具有较强创新精神、科研能力和确有进一步培养前途的我校在读一年级和二年级硕士生中遴选博士生。

3. 发表高水平论文;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发明专利申请者;获得全国级别的学科竞赛获奖等科研活动表现优异者,其成绩排名可以适当放宽。

4.拟进行硕博连读的学生按规定提出申请,经该生硕士生导师和拟录取博士生导师同意,通过博士生入学考核,经研究生院研招办核准,教育部审批并取得博士学籍后,方可进入博士生阶段的学习。

5. 学术型博士只能接受学术型硕士生进行硕博连读。

二、申请办法及资格审查

1.申请者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硕士指导教师推荐,拟报博士导师同意接收后,填写《硕博连读攻读博士学位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请见附件)。

2.申请者的政治思想表现由各学院研究生指导主任鉴定。

3.申请者硕士入学时的推荐免试资格、入学考试方式、硕士录取类别、硕士生课程考试成绩需经学院教务办公室在申请者填写的《申请表》中相应项目做出书面认定,并盖章。

4.各学院研究生秘书将审查并签署意见的《申请表》汇总后于3月底前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由研究生院审批。

5.获得批准的申请者请登陆http://gsmis.graduate.buaa.edu.cn/DocRecuit/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线支付报名费贰百元整。(4月中下旬开始,现在不需要网上报名)

6.身份证的正反面复印件1份,身份证正反面需复印在A4纸的同一页面上。

三、考试形式

1. 各学院负责组织各学科、专业的综合面试小组,对经研究生院批准的硕士生进行学科综合测试(含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两大部分),确认其是否具备博士生的培养潜能,并考查其创新能力及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

2. 各学院填写《“硕博连读”考试记录表》和《录取意见表》,汇总后于按规定时间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考试记录表》中给出基础外国语、基础理论课、专业外国语、面试成绩及综合评语 。

四、选拔与待遇

选拔工作每年进行一次,一般每年的三月份启动,考核工作应在四月份结束。

最终批准的硕博连读生于当年9月办理博士入学报到手续,并经北京市教委审核通过后,方能获得博士生学籍,开始享受博士研究生的待遇。